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法院的管辖问题。本案合同为刘X与上海某公司签订,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仲裁条款,即双方发生的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排除了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而特殊点在于深圳某公司... 查看详情 >>
本案系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主体问题。本案中,证明雇佣关系的存在是本案的关键,本案的具体情节为雇员系该雇主单位的环卫工人,虽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为公... 查看详情 >>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原告只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原被告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并未签订买卖合同,也没有其他书面证据材料,本案是买方仅凭微信聊天记录获得卖方返还的货款的胜诉案例。在只有微信聊天记录... 查看详情 >>